為全面落實《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深法〔2016〕14號)精神,加強我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管理,根據新修訂的《深圳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號))等相關規定,區政府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區政府發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和實施效果評估工作。
我辦經征求全區各單位意見后印發《鹽田區規范性文件清理與實施效果評估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并發出《關于組織開展我區規范性文件清理與實施效果評估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有關事項的通知》,確定了本次規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圍為《鹽田區2014年度規范性文件評估梳理情況目錄表》中保留的規范性文件和2014年至2017年各單位新制定、修訂的規范性文件。
此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規范性文件85件。其中,繼續保留32件,廢止39件,待修改14件。廢止的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引發之日起失效。
鹽田區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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